《隐秀》是《文心雕龙》的第四十篇,论述“隐秀”在文学创作中的意义和如何创造“隐秀”问题。本篇所论,接触到文学艺术的一些重要特征,也对后世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有着重要影响。可惜其中部分缺文为明人所补,补文的真伪尚有问题,因此,要全面研究刘勰的“隐秀”论,还有待对补文的真伪做进一步的考证。 内容提要
所谓“隐”,和后来讲的“含蓄”义近,但不完全等同。刘勰[xié]所说的“隐”,要有“文外之重旨”、“义生文外”,这和“意在言外”相似。但“隐”不是仅仅要求有言外之意,更重要的还在“隐以复意为工”,就是要求所写事物具有丰富的含意,这和古代“辞约旨丰”、“言近意远”之类要求有密切联系。因此,“隐”就不是含蓄不露所能概括的了。此外,刘勰主张的“隐”,不只是对作品内容的要求,也包括对形式方面的要求:“伏采潜发”、“深文隐蔚”。必须“深文”和“隐蔚”密切结合起来,才能产生“余味曲包”以至光照文苑的艺术效果。所谓“秀”,就是“篇中之独拔”的文句,基本上承陆机“一篇之警策”的说法而来,和后世的“警句”相近。无论“隐”和“秀”,刘勰都主张“自然会妙”,而反对“晦塞为深”、“雕削取巧”。这和他在全书的一贯主张是一致的。 版本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