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团
晚清时期的民间团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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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和团
,又称义和拳,是晚清时期的民间团体组织,由
山东
、直隶一带的大刀会(金钟罩)、义和拳、神拳和梅花举等民间秘密结社互相组合、发展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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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义和拳改称义和团,最早见于
光绪
二十四年(1898年)
山东巡抚
张汝梅
的奏折。他认为直鲁交界的义和拳就是
咸丰
、
同治
年间创立的名为义和团的乡团。次年夏,继任山东巡抚
毓
[
yù
]
贤
将义和拳改称义和团,试图将义和拳改造成受官府控制的团练武装。同年九月后,清廷也开始在公文中称其为义和团。后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