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规划

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
五年规划(The Five-Year Plan,原称五年计划),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属长期计划。中国从1953年开始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从“十一五”起,“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除1949年10月到1952年底为中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1963年至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外)。五年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国家发展目标的设定和相应的政策导向,体现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具有促进发展目标实现、弥补市场失灵、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巨大功能。在我国发展之路上,制定和实施好“五年规划”至关重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今天这样良好的局面,“五年规划”编制科学及其实施有力功不可没。[1][2]
2020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2020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8月16日起,“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网上意见征求。[3]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3月12日,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4]

内容简述

规划名称
简 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006—2010)
2006—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中国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年3月,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是为后十年顺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克服汶川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带来的严重困难,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显著提高,社会事业显著进步,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为“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2015)
2011—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中国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单行本,书中包括了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等十六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2020)
2016—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中国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备注:十一五之前详见词条:五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