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祖建

江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二保育院院长

先进事迹材料

何祖建同志是江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二保育院院长、省幼儿艺术教育中心主任、党支部组织委员、小学特高级教师、南昌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现任江西省幼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昌市幼教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南昌市幼教中心教研组成员、上海市教科所特约研究员等职务。
一、注重思想建设,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该同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注重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倡导教育创新,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过程中,她把学习十六大精神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结合起来,与学习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与指导我园发展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达到学以致用。该同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院和以德治院。热爱本职工作,模范履行职责,敬业奉献,求真务实,开拓进取,锐意改革,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工作中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该同志从事幼教工作三十多年,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取得了许多成绩,在我省幼教行业享有较高的声誉,为我省幼教事业做出了贡献。实践之中,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理念运用于指导教育教学,参加了历次省教委组织的幼儿园教材(含幼儿用书和教师用书)的编写,曾任副主编之职,并负责美术部分的编写工作。
一、注重思想建设,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