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蒙,字叔昭,洪州(今江西南昌)人。少精《春秋左传》。仕南唐,为录事参军。宋初,授洺州推官。历右赞善大夫、知温州等。以水部郎中进献所著《兵机要类》十卷,出知鄂州,转知袁州。州民多采金,蒙建议请以代租税,不许。徙濠[háo]州。以光禄少卿致仕,命未下,卒。 人物生平
何蒙(937—1013),字叔昭,洪州人。李煜时,举进士不第,因献书言事,署录事参军。入宋,授洺[míng]州推官。太平兴国五年,调遂宁令。时太宗亲征契丹还,作诗以献。召见赏叹,授右赞善大夫,三迁至水部员外郎、通判庐州。 稍迁司门。使还,知温州,未行,留提举在京诸司库务。求外任,复命知温州。坐举人不当,削一官。 真宗即位,复前资,因上言请开淮南盐禁。时卞衮、杨允恭辈方以禁盐为便,共排抑之,出知梧州。顷之,改水部郎中。时审官拟知汉阳军,及引对,改知鄂州。大中祥符初,转库部。四年,加太府少卿。未几,知太平州,又知袁州。州民多采金,蒙建议请以代租税。上曰:“若此则农废业矣。”不许。俄徙濠州。六 年,上表谢事,授光禄少卿致仕,命未下,卒,年七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