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鱼执法

养鱼执法
“养鱼执法”就是说违法者有违法苗头,或刚刚开始违法时,执法者不及时制止,而是让违法者实施违法,或者放大违法,然后再执法。这样,执法者有利于提高“谈判条件”,有利于提高罚款额度。这种执法多出现在“经济”违法的执法中,都是出于“经济”考虑。[1]

现象

在一户人家生育一胎之后(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就会有人——这当然是乡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或他们在行政村的代理人——主动上门表示“关心”,说自己有门路照顾他们一下,再生第二胎没问题。诚恳的态度,为他人着想的热情,简直就是这户人家的大恩人。但是,在这女主人怀孕之后,他们的“恩人”的嘴脸就变了,借口形势有变自己无能为力,开始上门催缴罚款。于是,从怀孕到孩子出生乃至到了上学的年龄,这户人家都被一次次地催缴罚款。当然,在这期间,他们的“恩人”还是蛮照顾他们的——每当上级检查的时候,这位“恩人”就及时通知他们出去躲一躲。
显然,与其说这些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在执法,不如说他们在“养鱼”:为了罚款搞创收,他们和自己的执法对象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一个得到了孩子,一个得到了钱财,各取所需。他们所想的不是如何执行国家政策,而是如何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他们会“养”尽可能多的“鱼”,他们的“执法”只能使违法生育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通河县大街上“合法”运营的私家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