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是2005年6月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文件。

简介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5月13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二〇〇五年六月十六日国家林业局令16 号公布,自2005年7月20日起施行。

条例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