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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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圣库制度 | 英文名: The library system |
发展: 圣库制度在首都天京也推行 | 时期: 太平天国 |
简介/圣库制度 编辑
圣库制度肇始于起义之初。起义开始时﹐拜上帝会信徒多携老扶幼﹐举家参加。他们变卖了田产﹐各将所有奉献于公库﹐所有人的衣食﹐都由公库开支。以后﹐全军实行这种制度。作战中缴获的金银﹑绸帛﹑珍宝等﹐必须上交公库﹐个人不得私藏﹐违者处以重罚﹐直至斩首。将领士兵的生活需要﹐由公库供给。其供给种类和标准﹐粮﹑油﹑盐大致不论老少﹐一律等量供应﹔食肉供给﹐天王以下每天份额各有等差﹐下级将士不是每天供给。又有买菜钱﹑礼拜钱系作为买办供物祭告天父之用﹐兼作零用﹐数量各有等差。但各类供给定额并非固定﹐依物资来源多少而有不同。1854年(咸丰四年)夏﹐天京(今南京)城内缺粮﹐曾减少食米供给定量﹐一律吃粥。
发展/圣库制度 编辑
圣库制度的基础是人无私财和大致的平均分配﹐它的实行对太平天国初期的胜利起了积极作用。它保障了将士及其家属的生活﹐也吸引了许多贫穷的人民参加。但事实上﹐圣库制度并没有严格实行。随着军事胜利﹐克复城市乡镇日多﹐财货来源丰富﹐将士们各有自己的私财﹐人无私财的原则日益不能坚持﹐所以又规定私藏不得超过五两银。高级将领生活日奢﹐任意取用于公库﹐供给配额渐失去实际意义。
圣库制度的实行太平天国后期﹐名义上仍继续实行圣库制度﹐由圣库供给各王﹑各将领和士兵以各自份额的食物﹑钱﹑衣服﹐但由于他们大多都有私财﹐并不依赖于这些份额。圣库制度名存实亡﹐蜕变成为一般的后勤供给制度。[1]
相关信息/圣库制度 编辑
史书记载,1864年夏天,曾国藩的弟弟曾国荃带领的湘军攻下天京。消息传到北京,同治皇帝大喜。因为,当时的清政府国库亏空,财政吃紧,连军饷都发不出,实在指望攻下天京后,用太平天国的财宝来救燃眉之急。然而,大约一个月后,曾国藩的奏报让同治皇帝大失所望。张铁宝向记者展示了曾国藩的这封奏报,奏报的大意是说:“多年以来,中外纷传洪秀全非常富有,说他金银如海,百货充盈。我与曾国荃早就商量好了,破城查封钱库后,如果钱财多就进奉户部,少就留做军饷,救济难民。攻下天京后,我们搜杀三日,残留叛军则自己放火烧掉了洪秀全的伪天王府。三天后,我们仔细查询,根本就没有所谓的钱库。”
当然不是!张铁宝向记者分析道:“太平天国时期,奉行‘圣库’制度,这个圣库就相当于国库。所以,曾国藩说没有钱库,那是假话。”
“圣库”制度要求民众不得私藏财物,而应上缴“天朝圣库”,进行统一分配。为了这个制度的贯彻执行,太平天国还立下了严格的法律。具体执行标准,则以五两银子为限,凡是藏银超过5两的,就会治罪,甚至处以死刑。
1853年,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更是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圣库”制度。作为供给全城居民和军队的“圣库”,其财物之多,可想而知。至于圣库内到底有多少财物,可以从奸细张继庚给清军统帅的信件中看出一二。
经过
这一个制度,首先是在军中实行,到建都天京后,又在天京实行,于是便把从前颁布的诏令定为法律,在天朝法律上定有凡私藏金银即是变妖,定斩不留的条例。就是反革命,可见这条例的严重。凡藏银过五两不缴交圣库的就按律治罪。
天朝圣库设在天京水西门灯笼巷。计设总圣库四员(内分正、副、又正、又副),总圣库协理二员,专司其事。原则上从天王到士兵不准私蓄财产,食器物一切费用(包括医药、残废院、老人馆)全由公家供给。当时天京人民,也同军队一样都由公家供给。
时间
壬子二年八月初十日,时在长沙,更定私藏私带金宝者斩的法令,天王诏道:
天王诏令通军大小兵将,自今不得再私藏私带金宝,尽缴归天朝圣库,倘再私藏私带,一经察出,斩首示众。钦此。
- 参考资料
- [1]^引用日期:20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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