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feminism)最初由1880年代创立第一个妇女参政权会社的法国女子奥克雷提出。对于“女性主义”的定义,不同的学者有不同形式的表达,但其主要宗旨就是要努力消除性别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保障女性同男性一样获得权力和自由,即男女平等。[1]
就词源而言,féminisme一词最早于1837年由法国乌托邦社会学家及哲学家夏尔.傅立叶首创。英文feminist最早出现在1852年,而feminism最早在1895年才开始使用。在韦氏《新世界字典》中,女性主义被定义为妇女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上应与男性享有平等权利的原则。[2][3] 从理论层面来看,女性主义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崭新的对世界、社会和人类自身进行探索和认识的视角,这种视角的研究对女性的价值观念、方法论原则或学说等持肯定态度,并强调两性之间的平等地位。女性主义理论具有多元性、多层面的特征,其宏观理论包括一些对世界和历史加以阐释的宏大叙事,微观理论则包括交换理论、网络理论、角色理论、新弗洛伊德理论等。女性主义流派多元并立,相互辩驳论证而又互相吸收影响。[1][4][5][6] 女性主义理论包含着众多派别。比较有影响力的是自由主义女性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