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事件,是指2018年12月1日发生在加拿大温哥华机场,加拿大警方应美国要求逮捕华为首席财务官(CFO)孟晚舟一事[1][6]。美国向加拿大要求引渡她,加拿大法院定于12月7日就此事举行保释听证会。[7]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被加拿大警方逮捕,美方随后提出了引渡要求,指控其“隐瞒华为和伊朗的业务往来”“对汇丰银行欺诈”,以规避美国对伊朗的制裁[1][6]。同年12月10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对孟晚舟的保释听证重新举行[8]。2019年1月29日,美国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请求[9]。 同年3月3日,孟晚舟提起对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诉讼,指控其“严重侵犯”自己的宪法权利[10]。2020年5月27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温哥华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个判决结果,认定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11]。次日,该法院裁定孟晚舟案的本质是“欺诈罪”[12]。 2020年7月17日,孟晚舟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抗辩申请及关键证据,其抗辩申请认为,美国起诉孟晚舟犯有“欺诈罪”的关键证据存在重大遗漏和误导[13]。同年7月24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公开孟晚舟引渡案下一阶段庭审的证据材料[13]。同年7月31日,加拿大总检察长表示,以银行欺诈罪将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到美国的要求已经满足[14]。2021年8月10日,孟晚舟引渡案对“程序滥用”采取“司法补救”的审理结束[15]。同年9月24日,孟晚舟与美国司法部达成暂缓起诉协议(DPA)[16]。次日,孟晚舟平安抵达深圳宝安国际机场[5]。2022年12月2日,美国法院正式撤销对孟晚舟的“银行欺诈”等罪名的指控,且不能再重新提起诉讼。 事件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