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

由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校颁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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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是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术机构或高等院校,根据学习者的专业知识,授予个人的一种终身称号,表明学习者曾受过的教育水平,或已达到的学术水平等级的称号。[2]
中国学位制度的产生可追溯到隋唐时期的科举考试,中国学位制度的历史已达1300多年。[2]198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现代学位制度的建立。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完善,中国逐步建立起包括博士、硕士、学士三级,普通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涵盖12大学科门类共54种学位在内的学位类型体系。[3]除此之外,还包括教育学位和宗教学位。[4][5]不同国家学位的划分有所不同,如美国学位基本分为4级副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而日本英国等学位结构则分为三级。[6]
学位制度是当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一种高层次人才培养制度,是关于各种学位的构成,各级学位代表的学力以及学位授予资格的系统规定。[7]在科技,人才竞争激烈的今天,学位制度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乃至国家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国学位制度在发展与交流中相互借鉴,形成了一些惯例和共同点,但由于学位制度是在各国特有的历史环境和高教传统中逐渐形成的,所以都保留了本国的特色,各国之间又有明显的差异。[7]

历史背景

中国学位教育的产生可追溯到隋唐时期的科举考试,中国学位教育的历史已达1300多年。中国的学位制度最主要还是继承了我国传统的科举制,在传统科举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渐本土化、中国化的结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