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非法疫苗案

非法经营和运输问题疫苗引起的公共安全事件
山东疫苗案件是指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24个省市。疫苗含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1]
此次涉及疫苗买卖线索的共有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江西重庆浙江四川陕西山西、山东、湖南辽宁内蒙古、新疆等24个省份(自治区)近80个县市。[1]
2016年3月19日晚,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中掌握的107条上线线索和193条下线线索。[4]
2017年1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五审判庭对被告人庞红卫孙琪非法经营案开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庞红卫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孙琪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七百四十三万二千八百五十九元四角。扣押在案的疫苗等药品依法予以没收。[2]
截至2018年3月26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2016年1月与“山东疫苗案”有关的刑事判决书91份;涉及山东、湖北、湖南河南广西陕西等18个省份(自治区),共137人各因非法经营、滥用职权、毁灭伪造证据、贪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等5项罪名获刑,其中涉及国家公职(工作)人员64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