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和运输问题疫苗引起的公共安全事件
山东疫苗案件是指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24个省市。疫苗含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1] 2017年1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五审判庭对被告人庞红卫、孙琪非法经营案开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庞红卫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孙琪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七百四十三万二千八百五十九元四角。扣押在案的疫苗等药品依法予以没收。[2] 截至2018年3月26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2016年1月与“山东疫苗案”有关的刑事判决书91份;涉及山东、湖北、湖南、河南、广西、陕西等18个省份(自治区),共137人各因非法经营、滥用职权、毁灭伪造证据、贪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等5项罪名获刑,其中涉及国家公职(工作)人员64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