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paid leave)是指职工在休假期间按工资标准正常收取工资的行为[1][4]。
带薪休假制度最早起源于法国,在1936年法国实行每年享受两个星期的带薪假期制度[2]。之后,中国在1984年到1985年期间提出了带薪休假制度,于1994年7月5日正式确立了带薪年休假法律制度,并且自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3]。其他国家的带薪休假规定各不相同,比如美国没有在法律上确立带薪休假制度,而法国职工每年可以带薪休假30天[3]。 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对于职工、公司和社会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比如利于职 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发展、推动社会保障等[2]。但随之而来的是,带薪休假在实际运用中却出现了许多问题,例如各地带薪休假制度落实不到位、相关机构监督不够等[5]。 基本概念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