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衙

国家AAAA级景区
平遥古县衙位于衙门街中段路北,坐北朝南,东西宽131米,南北长203米,占地2.66万平方米。建筑群主从有序,布局对称,前朝后寝,左文右武。明成化十年《山西通志》称:“平遥县治在城内西南宣化坊,元至正六年建,国朝洪武三年主簿孙在明重建。”[1]
平遥县衙座落于古城中心,始建于北魏,定型于元明清,保存下来最早的建筑在元至正六年(1346年)距今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县衙遵循封建礼制,左文右武,前朝后寝,中轴线上有六进院落,由外至内依次为:大门、大堂、宅门、二堂、内宅和大仙楼;东侧线上由北至南有花厅、常平仓、赞侯庙、土地祠,常平仓又叫钱粮厅;西侧线由南至北有:牢狱、公[xiè]房(遗址)、十王庙、洪善驿、督捕厅,(其中十王庙、洪善驿、马王庙正在复修,尚未对外开放)整个建筑群主从有序,错落有致,结构合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无论从建筑布局,还是职能设置,都堪称皇宫缩影。2004年5月19日,第十一世班禅莅临县衙考察时欣然提词:平遥是县衙古衙之最。[1]

主要景观

平遥城为县治所在地,设官莅事,必有常所。平遥县衙位于衙门街中段路北,坐北朝南,东西宽131米,南北长203米,占地2.66万平方米。建筑群主从有序,布局对称,前朝后寝,左文右武。明成化十年《山西通志》称:“平遥县治在城内西南宣化坊,元至正六年建,国朝洪武三年主簿孙在明重建。”据清光绪八年《平遥县志》记载,县治于明万历十九年、二十五年、四十七年、四十八年间,均有过大规模的增建改筑;清顺治十二年及光绪五年补修添建。衙门外,左翼有观风楼,右翼有乐楼,前有照壁。衙门内,沿中轴线自南而北有仪门3间、牌坊1座、大堂5间、宅门3间、二堂5间(明代匾额名"忠爱堂")、内宅5间、大仙楼3间。仪门外之东西厢窑(房)各7间为赋役房。大堂前东西厢各11间,为吏、户、礼、兵、刑、工房。大堂两旁设赞政厅、銮驾库各3间。宅内各层均有东西厢房。衙署东部有彰瘅亭,自南而北又有钏楼、土地祠、寅宾馆、侯祠、粮厅和花园。西部有申明亭,往北有重狱、女狱、轻狱、洪善驿、督捕厅和“马号”。
这座古县衙的主要建筑均有楹联,如大堂楹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二堂楹联“与百姓有缘才到此地”;“期寸心无愧不负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