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再用

废水再用
废水再用是一种概念。

正文

城市污水再用于农业、工业、游乐设施乃至城市给水,以及工业用水的循环使用,有两个作用:减轻或消除废水对水体的污染和充分利用水资源。
发展概况  用粪便污水肥田在中国有古老的传统。英国首先明确提出,以灌溉或土地处理避免生活污水对水体的污染。19世纪末期,英国、德国美国等开始把漫灌和渗滤作为处理和处置废水的手段,以减轻河流的污染。随着城市的发展,由于用水量的迅速增长,废水灌溉需要的土地猛增,大多数早期处理工程被迫放弃,代之以废水处理厂。用水量的猛增,尤其突出的是在干旱地区,造成水资源的紧张或枯竭,于是废水被作为水资源开发,成为废水再用的主要动力。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和得克萨斯州、西南非、以色列等缺水地区,废水再用发展迅速,以色列于1955年在水规划中把主要城市的全部废水列入再用,以发展它的有限的水资源。南非则把废水再用发展到回用于城市给水。由于水的需要量不断增加,一些不算缺水的国家和地区,废水再用也在发展。与此同时,废水再用在水污染控制上的作用进一步受到重视。在某些场合,废水排放要去除营养元素,以防止水体的富营养化。这时,把废水用于农业更合理。在美国,1972年国会通过的联邦水污染法令修正案明确提出了“零污染”的概念,要求废水不再污染水体,提倡土地处理法。近年来,各国对废水再用在各个方面进行了研究,同时在许多地区取得了实践经验。废水再用已成为一种切实可行的科学的废水处置方法。
废水再用前的处理  除工厂内部的某些再用(例如逆流多级洗涤)外,一般要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理,以求符合用水的水质要求。以城市污水再用为例,一般包括常规处理(沉淀、水的生物处理法)、双层滤床(煤粒和石英砂的复合床)过滤和消毒;如果需要进一步改善水的化学性质,应增添其他处理方法(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反渗透、电渗析、离子交换、氯处理、臭氧处理等)。在一般情况下,城市污水由于量大而又集中,只能利用一部分,常常既有废水回收厂,又有废水控制厂。后者常建在城市排水系统的尾端,而前者可建在排水系统的中部,以便靠近使用回收废水的用户,处理中产生的泥、渣则返回排水管道,与排放的废水一起在废水控制厂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