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词,是用来表示人或物的性质、状态、属性或者特征的词类,主要修饰名词或代名词,一般在句中可以作定语、补语、表语等等。几乎每一种语言都存在具有形容词成分,但不同的语言中的形容词在词类、句法、语义方面所具有的联系和作用则有差异。[3][6]大部分语言的形容词与名词关系紧密,而部分语言的形容词则可以充当副词去修饰动词。部分形容词在句子中充当的句法成分和具体语义在词汇应用中可以发生变化。[7][8] 14世纪后期,英国出现了“adjective”一词,意为“附加在名词上的词”。18世纪,英国语言学家开始将形容词看作独立的词类,与名词、动词相区别。英语中的形容词,主要特征是可直接做定语;能自由做谓语;可被程度副词修饰;在形态上,具有比较级和最高级形式。汉语中的形容词概念来源于英语语言学。[3][6]汉语语言学家认为汉语形容词主要特征是:可以不带宾语;有些性质形容词可以重叠等等。此外,关于汉语是否存在形容词这一词类,一直存在争议。[6][5]法语,主要是根据形容词的词义角度,划分品质形容词和限定形容词,部分形容词位置上的不同会有区别词义的作用。日语,根据句法功能和词形改变划分一类和二类形容词,一类即常见的形容词,修饰名词,二类则可以修饰动词。[9][8] 语义学对形容词的语义以及其与句子的关系进行模型设定,分出了相交、下属、否定和非承诺等不同组合的形容词。[10]跨国语言类型学者Dixon等人认为,形容词并非每个语言都有的独立词类,其他语言或几乎没有形容词,或暂无划分形容词的确切界限。在词类学中,形容词 相对于名词、动词而言,难以确切的归类为形容词的情况较多,对形容词的研究弱于对名词、动词的研究,对形容词的进一步分析与探讨,有助于建立起更为完整的语言学体系,帮助其他人更好的认识词汇的区别。[3][11] 定义
按照通行定义上来说,形容词是说明人或事物的属性、形状、状态或特征的词,在句子中主要作名词的装饰语,可以独立充当定语、主语、宾语或状语等句法成分,构成短语或句子。划定形容词的方法是看这些词汇与名词、动词或副词的关系、是否具有区别性特征、所能充当的句 法成分范围等。世界上大多数语言都一定程度上具有形容词成分,但并非每种语言的形容词都可以看作独立的词类。形容词可通过词形变化、位置变化等方式转变词形或改变词义。不同语言之间的形容词存在差异,如英语形容词基本不能充当状语,而汉语部分形容词可以充当状语。[3][1]日语,通过词形的变化将形容词转化为形容动词,充当副词使用,在句中当状语。[7]法语中的形容词位置相对固定,当部分形容词在句中的位置发生出现变化,则形容词的意义暂时发生一定变化。[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