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氏度是瑞典物理学家安德斯·摄尔修斯(Anders Celsius)在1742年提出来的[1]。1743年,克利斯指出,这种温标的定点不符合越热的物体温度越高的习惯。摄尔修斯辞世一年后的1745年,他生前的同事——卡尔·冯·林奈(Carl von Linné[5]),把冰点与沸点的度数颠倒(即水的沸点与冰的熔点分别定为100℃和0℃)过来,这就是现在还在使用的摄氏温标。不过,另有人说,这一“颠倒”工作是摄尔修斯的另一位同事——他的继任者马丁·斯特劳莫尔在1750年做的[6]。1948年国际计量大会决议,以安德斯·摄尔修斯的名字命名摄氏温度和国际温标的国际摄氏温度单位——摄氏度,符号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