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散曲,元人多称之为“乐府”或“今乐府”,它是继诗词之后兴起的一种新体诗,是配合当时北方民间流行的音乐曲调或者俗谣俚曲撰写的合乐歌词,散曲体式分为小令、套曲、带过曲。在元代,散曲一跃而与诗词分庭抗礼,甚至后来居上,成为诗坛的主要诗歌体裁。[3] 元代散曲主要来源于金元之际在北方民间流行的民间小调,经过宫廷艺术的加工、融合北方蒙古、女真等少数民族的唱词,逐渐成为艺术性更强的新艺术形式,流行于北方。金末元初,散曲的体制逐渐成熟,并随着社会形态的发展逐渐繁荣,宋金之际,散曲萌芽,仍使用的是词的语言,风格雅洁;金后期,散曲始盛,风格质朴、雅俗交融,曲体语言确定;元朝初期,政治上继续推行忽必烈的一系列汉化政策,结束了长达40多年的战争,且当时江浙地区因为南宋早已成为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吸引许多散曲作家集聚于此进行创作,由此元散曲进入鼎盛时期(1295-1332),此时散曲的体制已经成熟,有小令和套曲两种,题材内容也开拓的更为深广,还形成了具有不同风格特色的两大创作流派—豪放派和清丽派,形成双峰并峙、各呈异彩的辉煌局面,雄放气势和秀美风韵成为时代特征;元朝末期,散曲题材范围缩小,逐渐式微,走向衰落。[2][4] 元代散曲的作者群体包括达官贵人、文人雅士、杂剧作家和教坊艺人,大致可分为豪放派和清丽派,内容上主要展现社会现实和民间疾苦,包括历史的盛衰变化、官僚贵族的腐败、以及归隐山林的隐逸气质、爱情闺怨之作和写景之作等等,以上共同构成了元曲丰富的题材和内容。其中,最有成就的作家是那些兼作杂剧的文人雅士,如马致远、贯云石、冯子振、张养浩、雎[jū]景臣、张可久、白朴、卢挚、乔吉、徐再思等人。他们的作品清新脱俗、富有艺术特色,为散曲成为一种富有特色的诗歌体裁作出了很大贡献。[2] 元代散曲不仅是元代文坛上的一枝奇葩,而且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为元杂剧的唱曲起了定型作用,为元杂剧提供了基本的乐调和曲牌,为元杂剧奠定了本色美的艺术特征,还哺育了后代明清散曲作家以及后世明清小说家和民歌民谣、民间曲艺的创作。元代散曲作为元代文学的重要代表,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和思想价值,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的珍贵遗产之一。[5][6] 名称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