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 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一制度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政府曾在全国推行农民与乡村集体共同出资、农民之间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制度,受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推崇。[4]2002年10月,正式提出在农村地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5]中国2016年部署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到2019年底,中国32个省、区、市(含兵团)已按要求全面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范围、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上的“六统一”。[6][7] 2018年~2022年,全国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8]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9]
制度介绍
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