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实在论

新实在论
新实在论 neo-realism是20世纪一种主张具体事物和脱离具体事物的共相都具有实在性的折衷主义哲学流派。主要流行于奥地利英国美国,尤其在美国影响最大。主要代表人物有A·迈农、英国的G·E·摩尔、B·罗素、A·N·怀特海、S·亚历山大、美国的R·B·佩里、W·P·蒙塔古、E·B·霍尔特等人。新实在论是在反对新黑格尔主义的论战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承认外部世界和人的认识的客观实在性,但都往往把感觉、观念也看作是客观实在的。

形成和演变

新实在论是在反对新黑格尔主义的论战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早在19世纪末,欧洲大陆的布伦塔诺就反对被认识的对象依赖于认知者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他主张从心理学上区分心理的行动和心理的内容,心理的行动必然指向一定的对象;同时他又从中世纪经院哲学的立场出发,强调对象的实在性,即被认知的对象不依赖于认知的行动而存在。布伦塔诺的学生迈农进一步发展了关于对象的实在性理论,指出对象不只限于现实存在的事物,而且也包括并非现实存在的东西。
19世纪末,在英国出现了J.C.威尔逊(1849~1915)、T.凯斯(1844~1925)等人的实在论观点。但正式提出新实在论哲学的是摩尔罗素怀特海以及他们的信徒。摩尔依据常识说明物理对象不依赖心灵而存在,他在1903年发表的《驳斥唯心主义》一文是英国新实在论产生的标志。罗素不仅赞同摩尔的常识的实在论,而且还把柏拉图式的信念引进新实在论,指出理念或共相也和物理对象一样是独立的实在。怀特海的“有机体论”或“过程哲学”,是新实在论的变种。亚历山大则是新实在论哲学中“本体论”系统的创始人。英国的新实在论刚出现不久就被分析哲学所取代。
美国的新实在论与英国几乎同时形成。1901~1902年,蒙塔古和培里先后著文,批驳美国绝对唯心主义者J.罗伊斯对实在论的攻击,这是美国新实在论产生的第一个标志。1910年 7月,佩里蒙塔古霍尔特、马尔文、斯波尔丁、皮特金等 6位美国哲学家在《哲学、心理学和科学方法》杂志上,发表《六个实在论者的纲领和第一篇宣言》,提出了实在论哲学的基本原则。1912年,他们又联合发表《新实在论》一书,较为系统地阐述了新实在论的主张。在这之后的一段时期内,他们还多次协商讨论,但由于观点日益分歧,无法继续合作。从1914年起便发生分化。20年代前后,美国的新实在论逐渐被批判实在论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