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手卫

明洪武十八年设置的官署名
旗手卫是明官署名。洪武十八年(1385)由旗手千户所改置。掌大驾金鼓、旗[dào][qiān]民间壮丁为力士随皇帝出入并守卫四门。清代为銮仪卫,宣统改銮舆卫。其地原有旗手卫胡同,后不存。
旗手卫,是明代军制“京卫”衙门之一。设在北京六部口以东,因而有了是旗手卫胡同。大致与今北京市西城区的“人民大会堂西路”北段相重叠,其南口与东绒线胡同相接,其北口与銮舆卫夹道西口和刑部律例馆东口形成十字路口,再向北可直抵西长安街

制度探源

明代的军制,分设都督府、都司、卫、所四级管理。“卫”,全称为“卫指挥使司”,相当于军分区,长官为“指挥使”,正三品武官。明代在京师还设有锦衣卫、金吾卫、羽林卫等“京卫”,旗手卫是其中之一。据《明史·职官志》载,旗手卫建置于洪武十八年(1385年),下辖5个所,执掌大架金鼓、旗纛、率力士随皇帝护架宿卫,初设在南京

明代京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