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关于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部门规章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是一个关于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部门规章。其制定目的是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

发展历程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全文

第一条 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