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6日,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同寝室的人投毒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5:23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去世,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犯罪嫌疑人正是黄洋的舍友林森浩。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森浩提起上诉,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3]2015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林森浩的死刑判决,并下发了核准林森浩死刑的裁定书;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被正式执行死刑。[4][1][5] 该案二审后,社会上再一次引发了关于死刑存废的争论;[6]2013年5月,教育局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的管理。[7]
案件背景
林森浩1986年出生于广东汕头,黄洋1985年出生于四川自贡。两人均为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同住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西20号宿舍楼421室。[1]平时生活中林森浩性格比较内向,不是很爱和室友们交流,黄洋与其性格相反,他性格开朗,与室友们在一起时也总喜欢打打闹闹,偶尔也会和室友开玩笑,林森浩骨子里有些自卑,面对黄洋的玩笑,他总是会觉得黄洋是在刻意羞辱他,有时黄洋的玩笑开过了头,两人还会有一些争执。[8][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