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群落的分类单位,简称林型,是按照群落的内部特性、外部特征及其动态规律所划分的同质森林地段。划分森林类型的目的是为森林调查、造林、经营和规划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对不同的类型采取不同的营林措施。研究森林群落的分类原则、单位和系统及其在一定地理条件下生长、发育和空间分布规律的学科称为森林类型学。
简介
森林是植被的主要类型之一;几乎所有的植被分类方法都涉及森林类型。植被分类的发展史实质上就是森林分类的发展史。由于植被工作者的工作地区不同,对植被问题各有独特见解,所以在植被分类上出现不同的学派,在概念、专用术语和分类方法上则表现出复杂的相互交叉情况。科学的植被分类始于德国的A.von洪堡和A.格里泽巴赫。前者是第一位强调群落外貌与景观间关系的学者,他于1805年把植被划分为19个类型;后者按照植物的外形与气候条件的关系提出60个营养型和群系,并把群系作为独立的植物群落类型。北欧由于植被组成贫乏,层次明显,乌普萨拉学派的R.赫尔特和E.迪-里茨依据各层次的优势种进行植被分类,芬兰学派的A.K.卡扬德则用森林地被层作为划分林型的依据。在南欧,1893年由法国C.弗拉奥绘制的法国植物分布图奠定了以主要种代表群落特性的分类基础,以J.布朗-布朗凯为代表的法瑞学派提出群丛概念,并以之作为群落分类的基本单位。另外,德国的H.埃伦贝格和J.J.莫尔等人则发展了研究植物群落连续性和梯度关系的学派。 英美学派的中心论点是20世纪初由F.E.克莱门茨建立的单元顶极学说和A.G.坦斯利建立的多元顶极学说。另外,美国的H.A.格利森和俄国的Π.Γ.拉缅斯基反对布朗-布朗凯和克莱门茨等人的观点,而主张群落连续性的原理,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以美国的R.H.惠特克为代表的威斯康辛学派,发展了种群、群落和环境梯度分析研究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