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林业管理机构通过信息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的工作系统。森林资源信息系统 数据处理功能的强弱,子系统的多少,决定了森林资源信息系统的规模。

正文

林业管理机构通过信息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的工作系统。林业生产周期长,资源分布广,消长变化大,影响因素多,决策上的失误短期难以发现和弥补。因此需有一个完善的管理系统,以加快信息反馈,及时控制和调整林业生产,实现森林永续利用。现代的管理信息系统是在信息论、系统论和控制论的基础上,在计算机时代产生的。20世纪40年代以前,林业的资源信息靠手工管理,各类信息以档案形式分散保存在有关科室中,不易检索、更新和反馈,难以共享和利用。40年代后用穿孔卡等机械方法管理信息。60年代初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和文件管理。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计算机数据库系统产生并应用于林业生产后,才发展成整体化的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森林资源信息  森林资源信息是林业规划、决策的主要依据。可分为3类:第一类是森林自身的信息。包括各级经营单位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森林类型和各地类的空间配置,林龄和径级的分布、生长、枯损等动态信息等;第二类是森林外部信息。包括林权、社会经济、自然条件、工程设备等;第三类是林业生产信息,包括与林业有关的道路、工程项目及育苗、造林、营林、采伐、加工的各项计划、报告、成本、实施效果等。其管理一般分级进行,分为战略决策层管理、森林经营层管理和作业层管理。每个管理层有不同的决策问题,需采集、处理不同等级的信息。如基层林业单位,一般需要管理森林经营小班或林业个体户的资源信息,上级管理机构则需管理林场的森林资源信息。森林资源信息主要在生产管理中积累和更新,也通过各类森林调查系统地收集数据,进行数据处理、加工,并完成和输出上一个管理层次所需的信息,形成信息系统
森林资源信息系统  它完成信息采集、编码、传输、贮存、检索、分发和输出的职能,独立存在或为林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现代森林信息系统由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和非计算机职能部分组成。非计算机职能部分主要包括信息的采集和编码等方面,林业调查、作业效果评选、数字模型的原始数据采集和林区遥感制图等工作属于这一部分。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完成数据贮存、加工、检索、更新和输出等工作。一些森林资源信息系统还具有图形处理功能,可按坐标将林业地理信息作为资源信息的组成部分,经数值化贮存到计算机系统的地图数据库中,存入的信息通过绘图机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