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控制系统

水污染控制系统
水污染控制系统是指对水体中污染物的产生、排出、输送、处理等一系列过程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控制的体系[1]。该系统的性能和功效主要体现在水质状况和社会影响方面,同时也反映在控制污染措施的技术经济效应上。水污染控制系统的各个过程及其影响因素都会对其总体功能效应产生影响。此外,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外部条件的变化也会对系统的总体效应和局部过程的状态产生影响[2]

系统规划

水污染控制系统规划是通过对城市(或区域)水系环境系统工程的方法制定污染控制系统的优化规划。其主要内容是以国家颁布的法规与标准为基本依据,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为指导,以区域水污染控制系统的最佳综合效益为目标,采用最佳适用防治技术为对策措施群,统筹考虑污染源发生—防治—排污体制—污水处理—水质质量及其与经济发展、技术改进和加强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系统的调查、监测、评价、预测、模拟和优化决策,寻求整体优化的近、远期污染控制规划方案。水污染控制系统规划可以分为优水质规划和水污染控制的多方案模拟优化规划两种类型[3]

基本思想

水污染控制的基本思想是在国家或地方要求的监测点断面上,以使水质达到某种标准为总目标,公平合理地确定有关各污染源的最大排污量和排放浓度,同时充分考虑各污染源和自然降解能力的合理利用权利。这一思想表明,水污染控制不仅仅是要求每个污染源按国际或国家环保标准进行达标排放,也不仅仅是像总量控制理论和方法那样,给每个污染源分配一个水环境容量资源,而是要求在若干监测点断面上使水质达到国际或国家要求的某种标准。由此,水污染控制能够有效地将水污染总量控制落实到各个污染源,公平合理地将水污染控制总量分配给应该进行污染控制的每一个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