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郡是中国古代西汉开始设立的一个郡级行政区划,其辖区范围之后有所变化。沛郡位于现今安徽北部、江苏西北部、山东和河南的一部分。西汉景帝三年(前154年)七国之乱后,由楚国(郡)南部辖地析置沛郡,治所在相县(今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其领土原属于秦朝的泗水郡,由刘邦的家乡沛县得名。公元前117年,沛郡的一部分被分割出来,成立了新的临淮郡。公元2年,沛郡由37个县组成,人口为2,030,480人,或409,079户。东汉建武二十年(44年)六月,汉光武帝刘秀改封其子刘辅为沛王,郡改为沛国,沛国仍治相(今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在东汉早期,一些县被合并,到公元140年,该公国管理着21个县。在曹魏王朝成立后,曹丕仿效刘邦的做法,创建了一个新的郡,谯郡,以他父亲的家乡命名。公元280年,沛郡和谯郡分别有9个和7个县。前者有5,096户,而后者有1,000户。在北朝时期,沛郡被进一步分割多次,最终在北齐天保元年(550年),废沛郡,将沛郡并回彭城郡。[1][2] 历史发展
西汉置
秦王政二十三年(前224年),攻灭楚后因楚旧郡设立泗水郡(又名泗川郡),郡治设在原楚国沛县(今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设楚国(郡)治所彭城县(今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属楚国(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