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符号

1918年北洋政府发布的字母
注音符号(英文:Phonetic Notation),又称为“注音字母”,简称“注音”。是用来表示标注汉字字音的一种符号。[2][3]
注音符号源于民国时期,大陆解放初期也用这种拼音,它取代了中国一千多年来使用的“反切”注音方法。1913年由中国读音统一会制定,1918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颁行,共计39个字母。1958年在中国大陆地区被汉语拼音所代替,但中国台湾地区仍在沿用。[4]

对照表

实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