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省临汾市下辖县,地处山西省南部、临汾盆地北端[1]。截至2025年8月,全县总面积1494平方千米,下辖15个乡镇,常住人口为63.7万人,是山西省第一人口大县[1]。 洪洞县东西高、中部低,平均海拔617米[1],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3]。洪洞县境的河流一般为外流河,属于汾河水系,其中,汾河(洪洞县段)是洪洞县境内最主要的河流[15]。西周时洪洞为杨侯国,秦统一六国后为杨县,隋义宁二年改杨县为洪洞县,自隋朝设立县以来一直沿传至今[9]。1954年,合并为洪赵县,属晋南专区;1958年,改洪洞县;1970年,属临汾地区;2000年,临汾地区改市建置,洪洞县上隶临汾市管辖[12]。县政府驻地洪洞县大槐树镇府前街1号[11]。 洪洞县作为中国商品粮基地县、山西省优质小麦基地县、山西省能源重化工基地县[1],以采矿业为主要产业[16],并发展了富硒[xī]、中药材、蔬菜、水果等一系列特色产业示范片区[17],构建了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三园”的新格局[18],融合文旅产业,被评为山西省文旅建设先进县[1][18]。2024年,洪洞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8.78亿元,三次产业的构成比例为7.1:42.6:50.3。[6] 洪洞县是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化先进县、中国最具价值文化(遗产)旅游目的地,同时,该县也被称为中华民族古老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有“华人老家”之称[1][19]。境内有250多处人文名胜及自然景观[1],其中最著名的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槐树祭祖习俗”的传承保护单位——洪洞大槐树寻根祭祖园,是中国唯一一处以“寻根”和“祭祖 ”为主题的民间祭祀旅游地[20][21][22]。此外,洪洞县还拥有晚商时期的上村遗址,晚商周初的坊堆遗址、永凝堡遗址、杨侯国古城遗址等,其中,坊堆出土的周初甲骨文,是中国第一次发现的周初甲骨文[1]。 名称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