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专业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教育学类,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1]
特殊教育专业主要研究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手语、盲文等,毕业后可在特殊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教育教学、行为矫正、心理辅导以及关怀关爱等相关工作。[2]
专业发展
1982年,新中国第一所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中等师范学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成立。[4]1993年,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司编写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中,特殊教育属教育学专业,专业代码040103。199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特殊教育信息保持不变。[5]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特殊教育列为八大教育改革发展任务之一。[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