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清(1859—1918),清朝进士。原名奉三,号月樵。儋州人。光绪十一年(1885)举人,十五年进士。在湖北任知县,不久辞官归里,在丽泽书院、东坡书院执教。曾修《儋州志》,但未付梓而散佚。善作诗,有百余首七律存世。后因牵连地方械斗事,被捕入狱受极刑。 人物生平
王云清(1859~1911),海南省儋州市松林乡兰山村人。世代务农。家境贫穷,自幼勤奋攻读,成绩超群。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中顺天榜举人,在县城(今海南省儋州市中和镇)任教2年。1889年(光绪十五)中了进士,任湖北知县。但不久便辞官归乡,而于丽泽书院、东坡书院执教。二十六年(1900年),趁教读书之余编成《儋州志》,惜未付梓而散佚。仅存《续修〈儋州志〉前序》、《续修〈儋州志〉后序》及《儋耳赋》、《劝诸生勤学文》、《戒忤[wǔ]文》和七律诗114首。其《戒忤文》抨击不孝子孙,提倡孝敬父母,对当地民风产生良好影响。 据《琼崖革命运动纪略》记载:宣统三年(1911年),因与贡生吴应星有微嫌,演成地方械斗,知事刘永滇逮捕王云清等人入狱,同年底解至琼山县府城杀害。王云清诗才横溢,如今存下七律114首,其中以反映现实生活为主,如脍炙人口、广为传诵。[1] 主要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