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的权利。它不仅指个人的生命在生理意义上得到延续的权利,而且指一个国家、民族及其人民在社会意义上的生存得到保障的权利;不仅包含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基本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凌辱,还包括人们赖以生存的财产不遭掠夺、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得到保障和不断提高。
准确含义
生存权应当只有一种含义
从上可知,“生存权”这一概念有多种含义,那么究竟什么是生存权?生存权应当只有一种含义。因为只有生存权概念的含义明确、单一,才利于对生存权本身的研究。在很多时候,表面上学术界对某一问题争论得很激烈,但事实上各方所争论的往往不是一个东西,甚至大家对所争论问题的观点实际上是相同的,因为大家 虽然使用同一个概念,但含义各不相同。而且,概念只有单一、明确,才能使研究深入。上述第一、二、三、四、五种观点认为生存权包含生命权,笔者不敢苟同,因为生命权在世界上已经成为一个共识性的概念,而且学术界早已对生命权作单独研究,如果生存权包括生命权,特别是第二种观点所持的“生存权概念横跨人身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政治权利等所有权利类别,几乎无所不包。……它是对各种基本人权的同义反复,缺乏自身固有的阵地,……生存权内容的无限泛化和地位的过份强调,必然会挤占生命权应有的地盘和地位”,这使生存权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的意义和价值大大降低,这种笼统、广泛的探讨也使人们对生存权的研究难以深入。
相当生活水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