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行为。租赁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节税;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1]
词语释义
(1)出租。《北史·斛[hú]律光传》:“帝又以邺清风园赐提婆租赁之。” (2)租用。沙汀《意外》:“租赁这间小屋内的两个青年,午饭后都陆续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