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指第六次有关全国人口信息的调查,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此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1] 此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包含港澳台地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2]
这次人口普查取得了关于中国人口总量、素质、结构、分布等大量的基础数据,对制定“十二五”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2]
普查标志
国务院决定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增强社会公众对人口普查工作的认知度,规范“中国人口普查—2010”标志的使用与管理,经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从2009年11月2日起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启用“中国人口普查—2010”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