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1],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是唯物史观分析社会机体构成,也是揭示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核心概念之一[2]。它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产品分配方式[1]。 经济基础这一科学概念是由马克思首创的。经济基础是与上层建筑相对应的概念,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两者之间的关系构成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3]。经济基础是划分不同社会形态的直接的客观依据,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其第一阶段)在内的任何一个社会经济形态,都存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一对矛盾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决定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包括相对稳定和激烈变动两种状态[3]。 名词解释
1、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发展阶段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即所有制形式、交换形式、分配形式)的总和,只有社会主义经济(它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人民的集体所有制)才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基础。 2.经济基础是指在一个时期全社会的经济总量规模、结构关系及政府调度资源并投入建设的经济可行性由此可以测度社会的经济能力与政府的经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