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明娜,小名“美好”,1964年出生于福建晋江[2],是中国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的前妻。[1][4] 1999年4月,以赖昌星为首的远华集团违法走私犯罪行为被揭发。同年8月,曾明娜随赖昌星举家从香港逃到加拿大寻求政治庇护。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把夫妇二人拘捕。2004年5月底,曾明娜向温哥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申请与赖昌星离婚。到了2005年6月21日,该离婚申请获法庭裁决批准。2009年5月3日,曾明娜与中国政府谈好条件后,和女儿赖真真返回了中国,回家与父母团聚。[5][3]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曾明娜与赖昌星结婚时不满18周岁,因未到法定婚龄,二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证。之后,他们共同生育了两男一女。之后赖昌星一家定居香港,曾明娜的文化程度虽然不高,但精明能干,是赖昌星的得力帮手。在远华集团大规模走私犯罪活动中,曾 明娜亲自掌握财权。[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