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倦怠症

个体产生身心疲劳的状态
职业倦怠(英文:occupation ennui,缩写:OE),又称“职业精疲力竭症”(job burnout)。1974年,Freudenberger引用该定义首次提出了“倦怠(burn-out)”这一概念。1981年,Maslach和Jackson将职业倦怠(Job burnout)定义为:职业倦怠症是个体在工作中对持续的人际应激源的反应所引起的心理综合征,由精力耗竭、个人人格已解体和个人成就感已损失3个部分组成。[1][2]
OE维度划分,包括情感枯竭、去个性化和成就感缺失。其中情感枯竭指个体由于过度疲劳而使得情感反应和身体活力被消耗[dài]尽,从而对工作丧失积极性,常感到心力交[cuì],甚至对所从事的工作产生厌恶感;去个性化指个体对工作的漠视和冷酷的态度,尤其是对待工作中周围人的冷漠和冷酷;成就感缺失指个体缺乏准确的自我效能感判断,继而失去自信,并持续否定自我存在的价值。[2]
对于OE的测量有MBI量表。MBI有三个分量表:MBI-HSS、MBI-ES和MBI-GS。[3]组织者尽可能将工作任务分配给对该工作有兴趣、有能力的人去干,减少工作应激源,则可预防OE的发生。[1]

定义

1974年,Freudenberger引用该定义首次提出了“倦怠(burn-out)”这一概念并从生理和行为两个层面分别描述了倦怠的表现。生理上,产生倦怠的员工可能会出现疲倦,无法摆脱的持续性感冒,频繁的头痛和肠胃不适或是失眠气短等不良反应。而在行为上,产生倦怠的员工可能会变得易怒、敏感或是经常感到挫败。1981年,Maslach和Jackson将职业倦怠(Job burnout)定义为那些服务行业的工作者由于长期从事高强度高负荷的工作而导致的身心俱疲的状态,并首次提出了职业倦怠的理论模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