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捐

将特定范围的个人财产无偿捐赠的行为
裸捐(英文:all-out donation),网络新名词,是指在自愿原则下,捐赠人将特定范围的个人财产(通常为生活必需以外的全部资产)无偿捐赠给符合条件的受赠人用于从事慈善公益事业的行为。[1]
裸捐最早出现在2002年,用于形容牛群宣布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捐给中华慈善总会,以促进安徽省蒙城县五子牛特殊教育学校发展的行为。之后其他名人表示将捐出自己的全部财产用于慈善事业的行为,也被公众称为裸捐。[1]
裸捐遵循自愿原则,多为个人捐赠行为,且具有一定的彻底性。[1]宣布裸捐的名人还有比尔·盖茨、巴菲特、郭台铭、周润发等。[1][2][3][4]

名词定义

裸捐(英文:all-out donation)指的是在自愿原则下,捐赠人将特定范围的个人财产,一般是除生活所需的物质财富以外的全部财产无偿捐赠给符合条件的受赠人用于从事慈善公益事业的行为。是网络新名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