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港务费,是指港政管理机构对经由港口吞吐的货物征收的费用。中国国内航线货物每进/出港一次按货物计费吨计收;国际航线货物则分货类,按货物重量吨计收,进出港口分别计征一次,且进口费率高于出口费率。[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的规定,由负责维护和管理防波堤、进港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设施的港口行政管理机构,对经由港口吞吐的内、外贸货物征收的,用于码头及其前沿水域的维护的一种港口规费。[4]
征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交通部2005年第8号令)第七章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由港口吞吐的内贸进出口货物和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除外),由负责维护防波堤、进出港航道、锚地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单位,按“内贸货物港务费率表”(表4)的规定,以进口或出口分别征收1次货物港务费,全部专项用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