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型城市是以本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类型(天然国土)。[1][2][3]资源型城市即城市的生产和发展与资源开发有密切关系。[4][5]根据资源开采与城市形成的先后顺序,资源型城市的形成有两种模式,一种为“先矿后城式”,即城市完全是因为资源开采而出现的,如大庆、金昌、攀枝花、克拉玛依等。另一种为“先城后矿式”,即在资源开发之前已有城市存在,资源的开发加快了城市的发展,如大同、邯郸等。[6][7][8] 国务院正式发布《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首次他们将作为维护能源资源安全的保障地。[9]
确定依据
范围确定遵循定量界定为主、定性判断为辅的原则。 首先,设定产业结构、就业结构、资源市场占有率三项指标,满足其中一项的城市作为矿业城市。其次,设定森林资源潜力和资源开发能力两项指标,同时满足这两项指标的作为森工城市。在定量界定基础上,综合考虑资源开发历史悠久和布局有国家重点资源型企业的城市,由此界定出262个资源型城市 发生学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