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将对“超学时”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按规定,硕士生学习年限最长不应超过4年,博士生最长不超过8年。学生如对退学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内容
高校对学习年限“超学时”的研究生给予清退处理只不过高校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而已,谈不上是对研究生学习严格要求。依常理,研究生“超学时”按照规定被清退是一件很平常、很正常的事,不应该引起社会热议,不应该成为热点新闻。
引起热议
高校清退“超学时”研究生引起热议、成为新闻,甚至被认为是高校对研究生的严厉要求,应当说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这本身比清退“超学时”研究生更值得思考。高校按规定清退“ 超学时”研究生成为新闻,原因只有一点,就是当今中国大多数高校在教育产业化道路上,一心只为创收、只为赚钱,而不为教育,更无视相关政策法规,无论是研究生学习有没有“超学时”,还是研究生入学考试有没有作弊,以及毕业论文有没有涉嫌学术腐败,只要缴纳高额学费,就允许毕业,就颁发早已贬值的研究生文凭。换言之,高校长期对违规研究生的默许和纵容才导致今天依照规定清退违规研究生才引起社会热议,是过去高校的不作为导致今天高校的正常作为被误解为严厉。从这个角度说,要想高校清退“超学时”研究生不成为新闻,不引起热议,关键在于高校自身加强自律,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切实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严格对“超学时”研究生给予清退,不能因为研究生交高额学费就可以无限期的学习,就可以实质性的“购买”研究生文凭,如此后果只能是败坏高校声誉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