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越南行政区划位于中南半岛东部,国土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截至2025年4月,行政区划为63个省级行政单位,含6个直辖市和57个省。[1] 1975年4月30日,越南南方获得解放。随后,越南经历多次省级行政单位调整,[2]1987年越南将全国划分为36个省、3个自治市、1个直属中央的特别区。[3]1996年11月越南九届国会十次会议把全国划分为57个省和4个直辖市。[4]2025年4月12日,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发布的第60号决议(60-NQ/TW),正式对外公布34个省级行政单位名称及其省会拟定方案。据决议,保持原状的省级行政单位包括河内市、顺化市、莱州省、奠边省、山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