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3日至11月5日共发生14起深圳富士康工厂员工连环跳楼的社会事件,涉及婚恋、疾病、家庭背景等多重复杂社会因素交织的综合性问题,共造成12名员工死亡,2名员工受重伤。[1][2]
2010年1月23日,19岁的马向前在富士康的宿舍死亡,3月11日李姓男工坠亡,3月17日田姓女子跳楼摔伤,3月29日湖南籍男工被发现死在宿舍楼一楼过道,后被警方认定为“生前高坠死亡”,4月6日未满19岁的饶姓女工坠楼受伤,4月7日宁姓女工坠亡,5月6日入职不久的24岁男工跳楼身亡。5月11日,一名女子在住宅楼跳楼身亡。5月14日和21日,富士康又有两名年轻员工坠楼身亡。5月25日和26日,富士康科技集团观澜园区和富士康深圳龙华厂区大润发商场前也分别发生了员工跳楼事件。8月4日凌晨,23岁女工刘敏在富士康昆山吴淞江厂区坠楼身亡。11月5日,富士康深圳园区一名23岁男性工人跳楼自杀。[1] 为应对富士康员工频繁坠楼问题,深圳市政府、工会及劳动保障等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加强安保防范、重视心理疏导、加强劳动监察、强化企业的员工尊严教育和改善管理方式。富士康也进行了内部 改革,如构筑“关爱圈”以促进员工间关爱。深圳市总工会还加强了富士康基层组织的建设,确保员工意见得到及时反馈。[3] 事件背景
富士康科技集团(简称“富士康”,英文名为Foxconn)于1974年在中国台湾创立,郭台铭为公司创始人。1988年,富士康正式投资中国大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