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避效应,是指在城市规划和设施选址过程中,由于某些负面因素的存在,导致周边地区的居民、机构或其他相关方对该设施的存在产生不满、担忧或抵触的现象。[1] 从 19 世纪中叶到 20 世纪 60 年代约 100 多年,此阶段西方铁路建设蓬勃发展,邻避效应主要研究铁路的建设、运行对铁路线附近环境的污染破坏,对居民的噪声污染等,并逐渐延伸到水运、铁路、公路等市政设施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从 1970-1977 年,欧洲开始大规模建设市政工程,这些设施的负外部性导致的邻避冲突得到了各方的重视,邻避效应研究范围也开始扩大到交通设施以外的其他设施。1977 年 O’Hare 第一次提出“邻避”(Not on my block)概念,认为它是城市地方冲突的特定形式之一。中国对邻避效应的研究起步较晚,上世纪 80 年代之后开始,直到 2000 年前后才初步形成,这跟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晚于西方发达国家有关。[2] 在治理邻避效应的过程中,既要正视邻避效应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其促进环境公民社会建构的正面价值,不回避公众的利益诉求,也不推脱邻避效应的治理责任,是治理邻避效应的思想基础。[3]
现象
进入工业文明时代的中国,“以邻为壑”的典故演绎出另一个版本:由于当地群众不甘承受“以我为壑”的污染成本,衍生出对政府引进项目的集体抵制。政府部门规划经济项目或公共设施,产生效益为全体社会所共享,但负外部效果却由附近居民来承担,于是受到选址周边居民的反对,这种“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邻避效应”,在国际社会已是普遍现象;对“邻避效应”的认识和引导,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