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华(1634-1680),字复甫,福建同安人,明末举人陈鼎之子,抗清名将。[2][1][3][4] 清朝顺治四年(1647年),陈鼎自缢殉国。处理完父亲丧葬事宜以后,陈永华携母渡海投奔郑成功[1]。由于其才华得到赏识,甫一到达郑氏军营,陈永华就被授予“参军”一职。顺治十八年(1661年),郑成功北进 前将陈永华留在思明州(今厦门地区),辅助世子郑经监国。[1]清康熙元年(1662年),陈永华向郑经献策“先礼后兵”,除掉在台作乱的叔父及其下属,同年被授予资议参军一职,总领六部事宜。随着郑经对他的倚重加深,陈永华先后加官勇卫等职务,涉足台湾地区军务。[5] 康熙三年(1664年),为了解决军队和百姓的粮食供给问题,陈永华提倡并有效实施了屯田制,同时修建各个水利设施帮助农作物生产。另外,他也将“休养生息”的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