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清朝初期历史

香港清朝初期历史
香港清朝初期历史是嘉庆年间(公元1796年至1820年)的有关于对付郑成功和沿海海盗的历史发展历程。

农业、渔业

1841年之前,香港地区的农业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新界南头一些大族除了在当地拥有大片田地外,还在香港岛拥有许多田地,租给佃户耕种。锦田邓氏收藏的《香港等处税亩总呈》,载有其先人呈广东各官府禀,内称:“承祖邓天禄所遗康熙十年垦复原迁土名覆潭、横沥、盐田、大捞下……等处税三顷六十八亩七分五厘九毫二丝五忽。又康熙二十三年,垦复原迁土名大潭、横沥、香港、大捞下、洛子垄等处税三顷三十二亩一分六厘。”文中提到的覆潭、大潭、香港等地皆在香港岛上。邓氏还在香港岛的黄泥涌、薄扶林拥有田地。上水廖族在扫杆埔拥有五十亩田地。南头黄族则拥有赤柱、深水湾、浅水湾一带的若干田地。
1841年之前,渔业是香港地区重要的经济部份。1841年参与占领港岛英国官员庄士敦(A. R. Johnston)曾经写道:“赤柱村是全岛最大及最重要的村落……共有房屋及商铺一百八十间……居民从事农耕、商业及腌晒咸鱼,约有农田六十亩……常有为数三百五十多艘大小船艇在此碇泊。”可见当年赤柱是一个繁忙的渔港。1841年上半年,香港村是一个有二百人的大渔村,群大路是一个有五十人的渔村。当时在香港岛的船民有二千人之多,相信其中不少是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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