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玲,女,1947年9月出生于辽宁省本溪县,毕业于本溪大学。现任本钢供应处财务科副科长,会计师,从事财务工作二十余年。马艳玲在业务素质和政策观念方面表现出色,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和财务工作方针。她在工作中勇于负责和大胆管理,无论是在会计核算或会计管理工作中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主要成就
在供销处负责全公司的辅料采购,库存储备和物资供应工作,年采购总额10亿元,储备资金1.5亿元,管理费用1000万元,在繁重的工作任务中,能充分调动全体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发挥财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参与各项经济指标和计划完成措施的制定及考核工作。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根据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各项管理办法,为该单位圆满完成各项供应任务做出积极的贡献。所主持工作的财务科。财务工作的达标、晋级工作受到了公司和市财政局的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