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符号

1955年确定人民币的符号
人民币符号为¥。[1]书写顺序为:先写大写字母“Y”,再在竖划上加上二横,即为“¥”,读音为:yuán(音:元)。在逐位填写金额的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填写金额时,在金额首位之前加一个“¥”符号,既可防止在金额前填加数字,又可表明是人民币的金额数量,同时可避免与其他币种混淆。[2]由于“¥”本身表示人民币的单位“元”,所以,凡是在金额前加了“¥”符号的,金额后就不需要再加“元”字。

来历

1875年,日本人就已经用¥表示日元单位“円”了。“円”的罗马字书写形式为yen,首字母Y上加两横就是¥。[3]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了第一套人民币,但在解放初期,人们书写阿拉伯数字金额时,还习惯沿用“$”作为封头符号。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第二套人民币,正式确定了人民币特定的符号。[4]因为人民币单位为“元”,而“元”的汉语拼音是“yuán”,因此,人民币符号就采用“元”字汉语拼音字母中的第一个字母“Y”。为了区别“Y”和阿拉伯数字之间的误认和误写,就在“Y”字上加上两横而写成“¥”,读音仍为“元”。从此,人们就开始用“¥”符号表示人民币,在书写数字金额时用它作封头符号了,如人民币100元写作“¥100”或者“RMB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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