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宗李显(656年11月26日—710年7月3日),又名李哲,生于长安,唐高宗李治和武则天之子,是唐朝第四任和第六任皇帝,分别于683-684年和705-710年在位。[1] 显庆元年十一月乙丑(656年11月26日),李显出生于长安,为唐高宗第七子,武则天第三子。先后被封为周王和英王。永隆元年(680年)章怀太子李贤被废后李显被立为皇太子,弘道元年(683年)唐高宗李治去世后,李显即皇帝位,皇太后武则天临朝称制。嗣圣元年(684年)二月,李显被武则天废为庐陵王,先后迁居均州和房陵等地。圣历元年(698年),武则天假托李显有病需到洛阳治疗,派遣职方员外郎徐彦伯秘密召回李显及家人,复为皇太子。[2]神龙元年(705年),宰相张柬之等人发动政变,迎李显复位。[1]李显复位后,恢复国号为“唐”。对内恢复高宗时期旧制,减免租税,积极纳谏,设置十道按察使,[1]设立修文馆学士[3],对外发展和吐蕃的外交关系,延续和亲政策,将金城公主嫁给吐蕃赞普尺带珠丹[4],稳定了边疆局势。但其在位时纵容韦皇后、安乐公主,宠信武三思,致使朝政混乱。[5] 景龙四年六月壬午日(710年7月3日),李显被韦皇后和安乐公主毒死,但关于毒死的说法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可能是心脑血管疾病导致的自然死亡,终年55岁。谥孝和皇帝,天宝十三年(754年)改谥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庙号中宗,葬于定陵。[1]《全唐诗》中收存其诗七首。[6]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