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是由美国教育学家本杰明·布鲁姆等人针对认知领域教学目标提出的评估理论,有旧版和修订版两个分类体系。[1][2]该教育分类理论在国际教育领域被广泛研究和应用,对于评价教学领域学生的学习目标和教学管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1]
1956年,美国学者布鲁姆出版了《教育目标分类手册一·认知领域》,书中把教育目标分为三大领域,即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精神运动领域,在认知领域,把学生的认知过程分为六个水平:知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每一水平下又分为若干小的细目。[3]
1964年,克拉斯沃尔又出版了《教育目标分类手册二·情感领域》,把学生的情感过程分为五个水平:接受、反应、赋予价值、组织化、性格化,每一水平下也分为若干小的细目。[3]
后来,Lorin Anderson 等人于2001 年推出其修订版,使之更切合21 世纪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修订版打破了旧版的单维分类体系,将教育目标分为二维向度,即知识向度(Knowledge dimension)和认知历程向度(Cognitive process dimension);将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分为识记、理解、运用、分析、评价、创造六个层次。[1]

教育目标分类